交匯點訊 “雙減”過后的江蘇教師兼職第二個新學期如約而至,為保證更高質量、出臺更高水平的體育體育鍛煉,許多家長選擇讓孩子走進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類校日前,外培晚于江蘇省體育局印發《江蘇省青少年(幼兒)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訓新就相關體育培訓問題進行規范。規職
根據辦法,培訓申辦體育類校外培訓的時間機構,培訓場所要符合培訓的江蘇教師兼職各項要求和安全規定,不得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危及人身安全。出臺舉辦游泳、體育滑雪(高山滑雪、類校自由式滑雪、外培晚于單板滑雪)、訓新潛水、攀巖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校外培訓,培訓場所要經過縣級以上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培訓許可證。針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中必不可少的設施設備,辦法要求,所有培訓器材都要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可以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選擇線上或線下培訓的方式進行,開展線下培訓應有固定培訓場所。
辦法規定,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教研人員)兼職,教練員應具有國家認可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與培訓項目相符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能提供符合規定的體育教師資格證書、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體育技能等級證書、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體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二級及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中的一種。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培訓進度安排要協調一致,一次性收費(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費)不超過3個月或不超過60課時,并按規定開具發票。同時鼓勵培訓機構采取“先培訓后收費”“一課一消”等收費模式。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在培訓場所的醒目位置長期公示教練員信息。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 30。同一培訓時段內,教練員與學員比例應控制在1:20之內。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姚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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