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低價購車”結果多花了數萬元。低價購車近日,河北戶層在河北保定、事件少人受損石家莊、調查多家對外地客涿州等地,汽貿數十位外地購車人本欲以低于本地市場價3萬元以上的公司優惠價格購車,卻在經銷商團伙的層設超百層層設計下,最終花費比市場價還貴2萬元以上。套至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采訪得知,低價購車多位受訪者自述的河北戶層購車經歷基本相同,簽署的事件少人受損合同格式也基本相同,只是調查多家對外地客具體購車地和提車地不同。根據車主們的汽貿不完全統計,2021-2023年,公司已有45人在15家汽貿公司購車,層設超百除追討回部分金額后,按照所購汽車的市場價計算,目前損失總數近120萬元。記者從多位購車人及家屬處了解到,這一系列事件的起因,是一些自稱是大眾、本田等品牌的汽車經銷商,通過微信、電話口頭承諾購車人可低價購車,當購車人從外地來到這些汽貿公司,簽署購車合同時,才被告知合同上的價格比承諾價高出5萬元左右,購車人需先墊付全款,提車后再返還差價。在汽車中介的催促施壓下,購車人并未仔細留意合同內容,而是在當天趕往位于北京、天津等地的4S店提車,并在店內多次掃碼付清全款。購車人提車后又被告知,只有在該汽貿公司處購買為期4年的全險,差價才會以“保險補貼”的形式分期按比例返還。汽車中介此時提醒購車人,合同中各項條款已經寫明,如果違約不僅不退還“保險補貼”,還要清算服務費。6月29日,上游新聞記者從河北省高碑店市商務局、曲陽縣商務局處核實到,受訪者舉報的2家涉事公司門店目前已經停業,店內并無業務人員。執法人員稱,事件正在進一步核查。想買便宜車卻多花了五萬元22歲的王貞、20歲的蘇偉如今都在一個名為“汽貿汽車套路受害者群”的微信群里,在本該忙于學業和工作的年紀,他們替不熟悉社交媒體的父親四處奔走維權,與汽貿公司遠程交涉。王貞告訴記者,她的父親來自山西忻州,今年50歲,平時以打零工為生,父親看中了一款大眾朗逸,官方指導價13萬元。他是第一次買車,還在某汽車App上留下了聯系方式,后來就接到了一個來自河北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大眾的二級經銷商。王貞提供給記者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一位微信名為“A汽車銷售”的女性說“朗逸優惠5萬,裸車80900元,加上保險和稅是9萬多”,該銷售還稱,提車在4S店,全國聯保。
王貞男友與“A 汽車銷售”的微信聊天記錄。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6月1日,王貞父親、王貞男友,還有一位從事二手車交易的朋友驅車3小時來到保定市曲陽縣,按照“創達盛泰保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業務員的要求,先支付了3000元定金。王貞提供給記者的一份《委托購車服務協議》顯示,協議上金額為手寫的143000元,另外還有手寫的“保險補貼”金額50000元。王貞說,父親相信了中介的口頭承諾“5萬塊錢回來給你退,先去提車”。王貞提供給記者的一份視頻顯示,簽署合同時,王貞父親一行人就對保險補貼的說法產生了疑問,他們提供給記者的視頻記錄了購車雙方的對話。購車人問:“這是保險補貼,不是車價補貼嗎?”中介小聲含糊地回答:“團購補貼,對,是車的補貼。”隨后立即把合同翻到第3頁說,“你看這個就按合同履行,4點之前,按合同結算補貼”,然后看著手表說:“兩點之前就給你弄完了,寫上你的名,一筆一劃的。”
王貞父親(中間持筆者)簽購車協議。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在中介的催促下倉促簽署合同后,王貞父親跟隨一位“提車經理”驅車3小時來到北京豐臺區一家大眾汽車4S店。“我父親一共在這家4S店支付了8筆費用,有的進了4S店的公戶,有的掃的是私人的收款二維碼。”結合付款記錄和王貞的統計,王貞父親共向4S店支付了115888元,3筆不知名費用付給了個人,加上定金,共計37800元,兩者相加為153688元,比合同上的協議金額還要高。王貞帶著哭腔告訴記者,她今年剛剛畢業,家里還有一個準備上大學的弟弟,父親只準備了10萬元購車款,多出的5萬元,有2萬元是預備給弟弟的學費,還有3萬元是臨時東拼西湊向親戚借的。在北京這家大眾4S店,王貞父親一行人一直擔心車有問題,用自帶的驗車工具檢測車是完好的,“現在車上了戶,沒想到錢上被騙了,側重點錯了。”王貞說。王貞男友告訴記者,北京4S店的人員全程沒有接待他們,付款都是通過“提車經理”操作,因為此前沒有在4S店買車的經歷,以為分多次支付的行為是“正常操作”。等到王貞父親再次返回保定時已是6月1日深夜,他被自稱公司“財務經理”的人士告知想要拿到5萬元差價,即“保險補貼”,還需連續3年每年再交15000元保險,之前的5萬元才按比例退還。王貞告訴記者,他父親這時覺得自己可能被騙了。當時已是晚上11點左右,向警方報案后,當地警方稱雙方是經濟糾紛。為了減少損失、拿回1萬元購置稅款,王貞父親與汽貿公司的“財務經理”簽署了一份《委托購買車輛終止協議書》,上面寫明“以后再無任何經濟糾紛”,“財務經理”將王貞父親手里的購車合同收回并撕毀。簽“和解協議”才拿回兩千元退款王貞父親的遭遇不是個例。6月初,蘇偉的父親從北京通州前往河北保定高碑店購買了一輛本田雅閣,與高碑店市“信通億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簽署了一個《委托購車服務協議》,同樣相信了對方的口頭承諾“提車當天經財務核算后返還全部補貼”。蘇偉告訴記者:“當天是周五下午,他們說財務下班了讓我爸先回去,周一財務請假,周二財務小孩生病,各種推脫,我爸發現不對勁,仔細一看合同發現還夾雜了隱藏條款——收取購車款20%的服務費。”蘇偉說,在“和解”過程中,還有一個汽車裝飾品店的老板暗中和汽貿公司打配合,“這個老板裝好人博取信任,告訴我爸他被騙了,讓我爸去求他們說說好話,和他們協商,剩下的20%的服務費一萬多就可以免了。”蘇偉告訴記者,算完賬之后,高碑店這家汽貿公司威脅他父親,加上20%服務費,反而欠公司一萬多元。無奈之下,蘇偉父親和對方簽了和解協議,還被迫錄下一段視頻稱自己“已經看了合同”,這才拿回2000元退款。記者從多位受訪者處了解到,很多購車人在認為自己被騙后第一時間報了警,但警方均以“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為由拒絕立案。后續在各地警方、商務局等單位的協助下,多數購車人追回部分錢款,但實際支付價格仍高出所購車輛的市場價。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邢天昊律師對記者分析,涉事汽貿公司可能存在隱瞞真相不當獲利的情況,但并非典型詐騙案件,因為購車套路流程較為復雜,僅憑個別購車人的報案,公安機關在界定案件性質上存在難點,因此很難立案。執法人員發現涉事門店已關門停業事發多日后,有購車人發現,自己此前購車的汽貿公司已經關門停業。王貞告訴記者:“騙我的那家店甚至連招牌都拆了。”一張購車人整理的關聯圖顯示,多家汽車貿易公司的銷售人員、代買車陪同人員、收款個人賬戶等存在交叉聯系。多位購車人懷疑這是同一團伙所為。天眼查App顯示,15家涉事汽貿公司中,有8家公司顯示已注銷,另有5家顯示成立于2023年。
王貞父親簽購車協議的公司門店(左),6月24日門店已經關門,招牌都拆了(右)。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購車后第2天,此前與王貞男友溝通的“A汽車銷售”將其拉黑。在王貞提供的通話錄音中,6月16日,上述一位“經理”告知王貞,“之后讓我領導給你打電話”。 6月17日,王貞接到這位“領導”打來的電話,隨后他們查到這位“領導”姓名疑似叫“X子江”。通話錄音顯示,對方告訴王貞,他平時不店里待著,等王貞到保定后會把所有的轉賬記錄給她看。“我抱著不掙錢的態度給你解決這個事,你買個車也不容易,我開店也不容易。”6月28日,記者試圖聯系與王貞溝通過的兩名自稱公司“經理”的人士,一人號碼為空號,一人手機關機。 隨即記者撥通了“X子江”的電話,以王貞朋友身份,詢問王貞父親的退款事宜,對方稱等人到保定以后,他可以把業務員叫過去現場商量,“我們這邊公司也不干了,我也不是老板,我可以出面解決這個事。”天眼查App顯示,“X子江”為滄州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登記電話即為記者撥打的電話,但該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被注銷。記者注意到,有網友發帖稱,2020年5月在該公司買車被坑了一萬多元。“他優惠你4萬,買回車要優惠時他讓你在他店內再交4年保險,手續費20%,你得到的優惠還不如他要的錢多。”6月28日,記者從曲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購車雙方簽署的《委托購買車輛終止協調書》保存在市監局。工作人員稱,購車雙方調解失敗,市監局只有協調權,沒有強制執法權,不能把錢強制退還給當事人。當日,上游新聞記者還向曲陽縣商務局咨詢了此事的相關情況,6月29日,該局執法人員前往創達盛泰保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門店了解情況,發現入口處的卷閘門關閉,從側門進入發現店內無人,辦公用品也基本清空,只停了一輛大眾車,墻上也沒有懸掛營業執照。6月29日,記者從曲陽縣警方處了解到,涉事汽貿公司已向當地法院起訴,理由是購車人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王貞男友稱,目前尚未收到法院起訴。蘇偉告訴記者,5月31日,自己父親購車時全程與一位自稱“李帥”的“經理”對接,此后也一直與其協商退款事宜。6月29日,記者撥通“李帥”的電話,對方稱“我只是打電話邀約他來買車,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公司5月份就把我開除了,公司還欠我錢呢。”
蘇偉父親購車的門店同樣人去樓空。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6月29日,記者從高碑店市商務局核實到,目前高碑店市信通億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門店也已經停止營業。執法人員稱,他于6月28日、6月29日兩次前往涉事門店,均未發現有銷售人員,門店內也沒有任何車輛。“這個事我們正在進一步核查”。類似事件多年前已有刑事判例記者查閱公開報道發現,早在2013年,新華網記者就曾曝光過一家北京汽車銷售公司的低價售車陷阱。該公司專為外地人在北京購車提供服務,同樣是先以低價在網上攬客,購車人輕信銷售的口頭承諾,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時才發現一筆筆隱藏費用在等待自己。2015年以來,多位網友發帖稱,在北京XX名車港購車時被騙,套路為汽車中介先低價宣傳,再以各種理由讓購車人先墊付錢款,然后不予退還。
多年前的相似案例。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記者還發現,一起2019年發生在北京順義區的類似事件已被認定為刑事案件,被告人于2022年底受到法律制裁,此案判決書中記載的購車流程與此次河北地區購車人遭遇的情況十分相似。一份來自北京市順義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9年7月-11月,多名被告人以汽車銷售公司的名義,向購車人謊稱可提供低價購車服務,需購車人預先按照遠高于官方指導價的價格付款,待購得車輛后,將通過贈送油卡或用油卡折抵現金的方式返還差價。被告人誘騙購車人簽訂合同,對于合同中預先擬定且與購車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未以顯著方式提示購車人注意,且通過不予明確介紹、催促閱看、誤導等方式予以隱瞞。被告人帶領購車人前往4S店提取車輛后,方指出合同中存在上述條款,并以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服務費、四年保險費等為由,對于購車人已交付的錢款不予返還。此案涉及13名受害者。法院最終判決,多名被告人犯合同詐騙罪,其中情節最嚴重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眼下,王貞和蘇偉還在積極聯系更多受害者,希望用集體訴訟的方式追回損失。(文中王貞、蘇偉為化名)上游新聞記者 張錦編輯: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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